本文转自:中国医药报
本报天津讯近日,天津市药监局出台《鼓励医疗器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形成政策“服务包”,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服务包”包含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前研发、注册申报审评审批、上市后生产经营、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综合性政策4部分,共30条措施。其中,医疗器械研发环节措施7条、注册环节措施7条、生产经营环节措施6条、综合性政策10条。
据了解,由于受自身规模和经营管理水平制约,天津市医疗器械中小微企业在获取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存在短板,在初创和经营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给企业发展造成阻力。天津市药监局多次深入企业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听取企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此外,该局还认真学习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天津实际,取长补短,形成鼓励医疗器械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企业发展不同阶段需求提供有效供给。
天津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服务包”对已发布的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制度进行充实完善,其出台将对进一步改善医疗器械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促进天津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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