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湖北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省局加强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的工作联系,强化对监管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培训指导,要求监管部门依职责开展执法检查,有效保证公众用械安全。
加强协调联动。会同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和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以及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意见征询会,共同研讨推进我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先后5次发文发函安排部署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有关工作。加强与省卫健委和省医保局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医用耗材编码、医院收费码的对接融合,推进“三医”联动。
强化宣贯培训。两次联合湖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举办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培训班,对全省各级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有关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全覆盖培训,帮助熟悉国家政策规定,准确掌握技术规则。编印《医疗器械唯一标识100问100答》300册,发放给省局各分局、各地市场局和医疗器械相关企业,普及相关政策规定及专业知识。
形成监管合力。印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分局应当按照规定,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畴,依职责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骨科耗材重点品种,省局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我省两家骨科耗材生产企业唯一标识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实施示范引领。组织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和部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赴湖北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示范单位——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座谈,强化标杆示范作用,开展经验分享和工作难点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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